压实责任。针对现有12条已通车但尚未交付道路,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,派出3个督导检查组开展安全督导,进一步压实项目办、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安全责任。
排查隐患。建立闭环式隐患排查治理机制,紧盯路侧开口、急弯陡坡、平交路口等危险路段,加强隐患源头治理,开展安全隐患排查49次,发现安全隐患115条,已整改82条,新增交通安全设施47处,更换老旧设施15处,封闭设计外路侧开口52处。
养护道路。出动83人专职从事道路养护,配置洒水车10余台,每日上路巡查3次,清扫保洁路面、路肩、边坡、边沟、绿化带,切实做好道路安全保障工作。
供稿:罗集
编辑:丁澳朋